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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工会法律人才扶植培养项目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证鉴定考试的通知
来源:来自本站    日期:2017-03-03    浏览量:1415      
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基层工会:
按照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转发全总法律部〈关于实施“全国工会法律人才扶植培养项目”申报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的通知〉的通知》(豫工法[2016]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要求各级工会法律工作者、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集体合同工作者、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公职律师、维护职工权益社会法庭法官及优秀志愿者等,都应当分期分批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逐步实行持证上岗。,
2017年上半年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20日,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3月31日。全总、省总的有关的文件已经通过电子信箱发给了你们,县区工会的该项学习及培训费已经通过社会法庭建设经费拨付了。请你们认真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今年的的考试,督促提高相关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能力,推进工作水平不断上新台阶。
具体事宜请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研所劳动关系协调师项目部联系。报考人员名单请同时报市总民主管理部。
联系人:殷晓娜  
手机:18611730668
电话:010-88909809
邮箱:2577434654@qq.com
南阳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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