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服务
北京慎衡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4年,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坐落于朝阳区石佛营东里139号院2号楼,交通便捷,办公楼为独栋两层建筑,面积近1000平方米,现代化的办公环境辅之以古朴考究的装修风格,在律所林立的京城别具一格。
走近慎衡,绿色草坪上竖立着雄伟的泰山石,雕刻有“慎衡”的金字招牌,律所门口竖立着独角兽,脚踏法典和判官笔,象征着法律的威严;前台为“中国鼓”造型,取“击鼓鸣冤”之意;背景墙定制律所logo,两侧雕刻古色古香“慎而明律,衡则达师”,首尾衔接正是“慎衡律师”;古体的“灋”字书写了慎衡人古为今用的情怀,办公大厅设计为淡蓝色蜂巢,寓意同在一片蓝天下,凝聚集体的力量;现代化的办公桌椅朝南摆放,寓意着慎衡人“步调一致”;“论法”、“多媒体厅”等合理布局,最大程度上发挥了各项功能,无不体现出慎衡人的用心和专业;慎衡秉承团队管理模式,将团队建设列为律所首要任务,已然在全国范围代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充分检验了团队作战的特色!
慎衡人在提倡法律服务团队中坚力量年轻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同时,更注重法律职业本身的经验与实证,长期聘任国内外专家顾问提供专业支持;目前在与大型企业合作的同时,放眼于港澳台等涉外业务,并已依靠专业的律师团队着手在知识产权、金融业、保险业等专业领域进行业务拓展。
展望未来,四中全会的召开全面规划了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律师职业将在社会中扮演更加重要的作用,慎衡律师也必将以其精湛的专业、先进的管理在同行业中长足发展! 慎衡律师以严谨负责的作风和专业高效的能力承办民(商)事代理、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等诉讼和非诉业务。本律所与北京企业管理咨询协会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业务特点,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服务的延伸和发展,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成立了“北京企业管理咨询协会法律服务委员会”并于2016年11月8日挂牌入住北京慎衡律师事务所。
二、企业A级信用评价认证咨询项目介绍
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事项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医疗卫生、工程建设、教育科研、电子商务、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重点领域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根据商务部和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商信用字[2015]1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一批高素质的信用企业,商务部于2016年8月8日授权北京企业管理咨询协会在全国负责组织实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申报及咨询工作。
备注——
信用评价的目的和原则: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资委、全国整规办等国家政府部门实施的企业信用等级认证服务,是对企业基本信息、综合指标、资质品牌、管理状况、财务指标、信用记录等各个方面行为能力和品德进行全方位的评价,最终依据商务部、国资委指定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统一制式、唯一编号的牌匾和证书,有效期三年,是企业信用、经营、品牌等多方面综合实力的体现。
三、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申请项目介绍
1.年限:必须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当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
“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2.知识产权:分两类评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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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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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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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
2.植物新品种
3.国家级农作物品种
4.国家新药
5.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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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用新型专利
2.外观设计专利
3.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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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3.明确主要产品(服务): 是指占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主要产品(服务)的2个特征:
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明确了“总收入”的定义。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5.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明确了科技人员数与职工总数的统计方法
对科技人员与职工均要求:全年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6.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明确销售收入口径,规定企业设置研究开发费用核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
企业应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7.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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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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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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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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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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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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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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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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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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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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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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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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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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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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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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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30分):采取定量与定性的双重标准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评分标准分为A-F六档。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综合打分。
企业成长性(≤20分):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评分标准分为A-F六档。
四、中科院企业技术创新升级技术项目服务介绍
中国科学院老专家技术中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是隶属于中国科学院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直属执行机构,是中国科学院在科技转移、成果转化方面的一支重要力量。 中心依托中科院老科协院士和具有教授、副教授、研究员职称的专家会员,以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推动社会科技进步为宗旨,面向科学家、面向市场开展工作,使科学家的研究与社会需求更加紧密结合。作为中国科学院与地方政府和企业进行合作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了更加充分的发挥中科院的科技资源和人才优势,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满足地方的科技需求,我们在各地建立了科技联络站,以便为院地合作、院企合作和专企合作提供准确、快速、高效地服务。同时,以我中心设计的“一二四“工程,为社会各界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一二四”工程一个宗旨把科技转化为生产力二个面向面向科学家;面向市场开展工作,使科学家的研究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四个服务科技服务:其核心是科技成果的转移。主要有技术转让、技术入股、解决技术难题、与地方或企业共建研发中心。素质服务:为提高科技素质所开展的工作。如院士论坛、科技讲座、创业培训、科普旅游……管理服务:提供科技规划、帮助申报项目、专家诊断和论坛。营销服务:为合作方提供市场策划、渠道建设、营销培训。
五、企业上市辅导服务项目介绍
北方工业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北方股交”)在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名称、是我国唯一的以工业专业板块为主的股权交易场所。北方股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要求,遵循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在市场体系与制度设计上进行创新,按照“统一业务模式、统一市场准入、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信息披露、统一自律监管”的原则,形成了完整而具有特色的市场体系与制度,积极与全国各地级以上区域共同构造统一分层的全国性股权交易市场体系,力求打造中国真正的“纳斯达克”。北方股交立足于充分发挥其“证券化交易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上市孵化中心、资源集聚中心”的功能,业务涵盖股权转让、登记结算、重组并购、定向增资、价值挖掘、代理买卖、市场拓展、营销宣传等服务业务,为企业和一二级市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综合服务。
附文——
目标定位:通过市场组织、交易产品、交易制度、交易形式等方面进行分阶段、分层次创新,逐步建成包括多层次、多品种、多交易方式的市场体系,构建立足北方、协同京津冀、面向全国的统一交易中心,构筑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基础层次。
政策优势:北方工业股权交易中心在整合相关资源,积极探索服务企业的有效方式,最大限度地将资源配置到工业股权北方交易中心,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推动北方工业股权交易中心的合规经营,规范有序发展。同时,采取市场化、金融化、规范化的运作方式,通过健全的股份转让交易制度和机制,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突出东北地区优势产业板块,促进老工业升级转型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去僵尸企业、去产能,为相关企业提供开展股权转让和交易服务。2016年北京企业管理咨询协会联合北方股权交易中心联合成立企业上市挂牌辅导交易平台(筹建中)。
企业及个人金融项目服务介绍
1.为企业个人免费提供金融贷款咨询服务。
2.为企业会员免费提供企业公开课服务。
3.协会专门开发了基于微信的服务平台,便于会员免费在平台上直接与专家学者沟通咨询。
4.免费为企业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相关的网页,咨询电话、QQ群和微信群)
(1)为会员提供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查询与解释;
(2)为会员提供经营管理、劳动事务等日常法律问题的咨询服务。
(3)为会员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为会员提供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如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企业风险防范系统建立、运行与维护等。
(5)为企业提供各种符合法律规范的合同文本。
6.免费为企业会员提供财务上的咨询服务。(有相关的网页,咨询电话、QQ群和微信群)
免费为会员提供各种审计咨询服务(外资审计、税务审计、报表审计、年报审计等);
免费为会员提供汇算清缴、验资评估和税务清算等咨询服务;
7.免费为企业会员提供互联网咨询服务。(有相关的网页,咨询电话、QQ群和微信群)
(1)提供专业的网站备案咨询服务。
(2)提供网站推广和网站优化咨询服务。
(3)提供企业QQ,企业邮箱咨询服务。
(4)提供百度云域名,服务器咨询服务。
(5)提供专业的网页设计,网站建设咨询服务。
8.在协会平台上提供会员与会员之间的资源整合及对接合作服务。
9.为企业会员提供校企合作的机会。(校园招聘、校企合作、校园推广、校园讲座等)
10.免费为企业对接中国科学院高新技术服务(为政府企业量身定制软件系统)
11.为企业会员之间提供优质的集中采购服务。
附:收费服务为会员提供增值服务,增值服务内容包括
1.为企业会员推荐所需要的岗位12人/年(以成功入职人数为准,但不包含高端猎聘服务)
2.为企业会员量身定制与全国高校的校企合作及校招服务。
3.为企业提供高端猎聘服务。
4.为企业会员量身打造一站式企业培训服务及团建拓展服务。
5.辅助企业会员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协助中小企业完善科
技发展体系解读国家相关奖励扶持政策。
6.企业信用评级咨询服务:为会员提供信用评级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1)国家 AAA 级企业信用评价
(2)商务诚信AAA级信用评价
(3)国家诚信示范经营认证企业
(4)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
7.为企业会员提供挂牌(新三板、主板、Q板等)咨询服务。
六、企业税务、财务、政策培训、咨询项目介绍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亚太)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1993年更名为亚太会计师事务所,1994年取得了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2001年按照国务院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要求,由专业人员出资设立的改制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10月,为了更好的发展,亚太集团把注册地和总部迁往北京市。2013年11月,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 号《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52号《关于同意设立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批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整体更名为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现了体制上与国际接轨,注册资本1580万元。
亚太是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大潮,在服务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宗旨下跨省区组建的全国性、综合性大型会计中介集团。目前,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确认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债转股审计评估资格;以及建设部门批准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格和司法部门确认的司法会计、评估、计算机、工程造价鉴定资格。2001年,亚太与摩斯伦国际会计组织达成协议,成为其成员所,在专业标准、执业规范方面初步与国际接轨。2011年,亚太加入了国际组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 (CPAAI),在其框架下,共享资源,共同发展。
七、企业学历提升项目合作院校介绍:(高起专、专升本)
北京理工大学、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首都对外经贸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各专业学科。
八、校企合作项介绍:(校园招聘、校企定制人才培养、校园讲座)
合作院校有——
北京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央财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科院,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农科院,石家庄经济学院,燕京理工学院,燕京理工学院,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女子学校。
企业职业教育项目介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系列(劳动关系协调师等保留职业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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